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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弗莱的批评理论
“笔触的价值”(value of brush stroke)这个话题很大,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谈,我选择从罗杰·弗莱(Roger Fry)来切入。这一方面是因为我目前正在翻译罗杰·弗莱的著作,另一方面是因为罗杰·弗莱是西方最早认识到笔触(stroke)、书写(handwriting)与线条(line)在现代艺术中的作用的美学家与批评家之一。
这里,为了谈论的方便,我想先对这三个概念作一简单的区分(而不是定义)。笔触是指画笔(或毛笔)触及画布(或画纸)留下的痕迹。最简单的笔触当然是一个点。但笔触还可以是一个面,当留下的笔迹较为扁平而且有一定的面积之时。而当笔触伴随着画家的运笔姿势连续行进,形成一定的规律性运动时,我们就称这样的运作为“书写”。而这样的书写在画布或画纸上形成的轨迹,则是线条。在下文里,我多多少少是在相当宽泛的意义上交替使用这三个词,只是根据上下文不同而有所侧重。请读者留意。
我们还可以补充以第四个概念,既是弗莱喜欢使用的,也是我们中国人最为熟悉的,那就是书法(calligraphy)。什么是书法?弗莱下过一个简明易懂的定义(当然比中国传统中的书法概念毛糙、简单得多):我们称这样的线条为书法,当这种线条想要达到的目标是在绝对确信的状态下作出的时候。弗莱的意思是,普通线条并不一定就是书法,只有当这种线条是在画家或书家的确信中画下的时候,才称得上书法。换言之,书法就是拥有内在确定性的线条。板滞刻厉,或犹豫不定,都不可能产生“优美的线条”,即Calligraphy(来自希腊语,字面的意思就是“优美的书写”)。
我想先谈论一个有趣的插曲,然后再来讨论弗莱对笔触、书写、线条与书法的论述。作为一个主动从东方(特别是中国)书法与绘画中来吸取资源,从而去论证西方现代艺术合法性的批评家,弗莱的地位非常显赫,也与众不同。前几年,一位美国的汉学家叫包华石(Powers)的,写过一篇文章,讲述东方(特别是中国的)书画传统对于西方现代艺术的影响。他特别列举了罗杰·弗莱如何利用中国的资源,来建构其现代主义批评理论的。他的结论是:艺术“现代性”不是单纯的西方产物,而是一个跨文化建构,亦即它采用了国际资源,尤其是东方资源。因此,在包华石看来,“现代性”不是西方所特有的,而是一个跨文化的建构。在我所译的《塞尚及其画风的发展》一书的一个注释中,我评论了这篇文章。我不同意他的结论。当然我们的观点有相通之处,即都承认弗莱在建构其现代主义理论时参照了东方资源。
包华石的巧妙之处在于,他将他文中的“现代性”一词都打上引号,明确地指出现代性就是一套话语建构。正是这一点,是我不同意的,因为现代性不仅仅是一套话语建构,在弗莱等人关于艺术现代性的话语建构之前很久,就已经有了一系列的现代性艺术实践活动。我认为,艺术的现代性,或者说现代主义,至少从塞尚等人的实践活动就早已开始了,而弗莱的批评是滞后的。弗莱在英国举办两届后印象派画展、在对塞尚进行评论,并提出“后印象派”这个词的时候,已经是1910年。此时距离塞尚去世已有4个年头。塞尚的现代主义活动早已持续了一辈子,在他去世以后罗杰·弗莱才对其进行整理、总结与理论阐发,才提出了塞尚及其他后印象派画家的基本贡献。#p#分页标题#e#
确实,在进行这种理论总结与阐发时,弗莱引用了大量的东方资源,特别是中国的资源。他有个好友叫劳伦斯·宾雍(Lawrence Binyon),是一个英国的汉学家,对远东特别是中国的艺术非常精通。弗莱本人并不懂汉语,他关于中国的知识都来自这位朋友。弗莱本人是一个画家,又是一个极其敏锐的评论家,其绘画鉴定与欣赏的眼光极其厉害,是当时欧洲数一数二的艺术鉴定家和博物馆专家。在朋友的指点下,弗莱迅速发现了中国绘画与书法的魅力,对于绘画质地、材料、笔触、书写在艺术表达中的作用,很快就有了超人的见识。而这些恰恰是经过西方现代主义之后才被凸现出来的艺术要素。罗杰·弗莱很自然就抓住了这些东方资源,并为他所激赏的西方现代派绘画艺术辩护。
现代主义艺术在当时的欧洲还没有被普遍承认,大众(甚至是美术批评家)都普遍认为像塞尚那种的绘画是垃圾、伪艺术,他们称罗杰·弗莱是骗子和诈骗犯,因为他将这些纯属骗局的艺术拿到英国展览。这是艺术史上很有名的一段传说,非常富有传奇色彩。
说到这里,我顺便总结一下罗杰·弗莱的理论来源。罗杰·弗莱是一个伟大的批评家,可能是20世纪最伟大的艺术批评家之一,他也是现代主义批评理论最伟大的奠基者。他所继承的主要传统,一个是德奥艺术史中的形式分析法,主要来自沃尔夫林(Heinrich Wölfflin);另一个是意大利艺术史中的艺术鉴定法,主要来自莫雷利(Morelli)。这种艺术鉴定法有一定的科学性,它强调在鉴定一幅画的真伪时,不是看其最显著的特征,而是抓住那些最不重要的特征,比如耳朵的画法。人体当中那些相对次要的部位,往往会被画家忽略,但恰恰是这些地方流露出画家运笔与用色的无意识习惯。也正是在这样一些地方,最能见出伪造者有意识的摹仿痕迹,从而鉴定画作的真伪。罗杰·弗莱在鉴定方面受到莫雷里的强烈影响。加上来自东方艺术的美学资源,这些构成罗杰·弗莱的艺术批评理论的三大理论来源。
现在来谈弗莱对笔触与书写问题的看法。在《塞尚及其画风的发展》一个讨论笔触问题的上下文里,弗莱写道:
没有哪个绘画问题像物质质地那样让公众百般挑剔。这种挑剔有强大的偏好,有时可以凌驾于艺术家之上。因此,杜奥(Dou)和凡·得·维尔夫(Van der Werff)的画那种光溜溜的表面,是为了适应一种蒙昧的鉴定学的需要而加以绘制的。一般而言,荷兰画家被局限在一种最后加工完成的虚伪表面上,而不敢使用更有表现力的方法。正是这一点使得伦勃朗成为出类拔萃的典范。因为正是伦勃朗,在其晚年揭示了物质材料的充分表现潜力。对他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惰性的,相反,材料为观念所渗透,并仿佛为观念所极化,因而画面上的每一颗粒子都变得灵动起来。[2]
笔触与书写,是让西方油画家感到很头疼的问题,因为公众对此很挑剔。古典绘画中如果暴露了笔触,观众就会认为此画“尚未完成”,因为古典绘画强调的是再现物象,而不是让人们去欣赏笔触、质地等绘画本身的媒介特性。因此人们认为一幅画只有被修饰得光溜溜的样子,才算完成。正是在这种要求下,伦勃朗才显示出其与众不同的一面。他在晚年反其道而行之,不顾公众的喜好,坚持笔触在其艺术表达中的地位,坚持物质的表现潜力。
而伦勃朗的学生杜奥,他的作品是典型的荷兰绘画,修饰得很光滑、完美,看不到笔触。杜奥的学生维尔夫,也就是伦勃朗的再传弟子,他的画同样如此。此二人都坚持了伦勃朗早年的绘画风格,将绘画修饰得非常完美,因此受到公众欢迎,大发其财。而伦勃朗晚年却穷愁潦倒,因为他的画将有些赞助人的肖像画在幽暗的阴影里,且笔触暴露无遗,因而经常为赞助人所拒绝。
这是伦勃朗晚年的一幅自画像,我们可以看到每一个笔触的运作,不过此画中的笔触与表现对象还是吻合的,因为画面上是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是画家历经沧桑后对于人生的感悟,尤其是对怜悯的深思熟虑的产物。伦勃朗对此的表现,可与莎士比亚对于疯狂、贪婪、嫉妒等人性的表现相媲美。他对宽恕、怜悯等问题的关注是极其深刻的。他经历过荣华富贵,经历过登峰造极的辉煌,经历过挥霍无度的生活,到了晚年却一贫如洗,所以他对世态炎凉,人生无常感触颇深。此画中的眼睛我几乎无法与其对视太久,因为它实在太忧郁了。#p#分页标题#e#
这幅自画像的表达方式与其所表达的对象还是很统一的,而伦勃朗的速写则更多地表达了材料本身的表现潜力,更多凸显了笔触与材料特性,而刻画的对象则相对退居其次。
在这幅《熟睡的女子》里,他用了毛笔和墨水,这是最接近中国绘画的材料和工具。伦勃朗用了寥寥数笔就刻画了一位熟睡的女子。如果用传统的西方古典绘画来衡量,我们会认为这只是一个速写,或者习作。但是如果接受过东方的艺术观念,观众就会认为这幅画已经完成了,因为中国古代的艺术从来不要求作者将笔触掩盖起来,修饰得光溜溜的。中国古代艺术一直强调表达对象与表达本身的和谐统一,所以判断绘画的第一个标准就是“气韵生动”,而非形象精确。其次是骨法用笔,又一次强调用笔的重要性。再后才是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等等属于描绘形象的层次。罗杰·弗莱虽然没有直接运用“气韵生动”,但是他的很多概念,比如“粒子的灵动”等等,足见他受到东方美学影响之深。
弗莱没有说笔触、媒介特质、质地本身就是现代主义绘画的本质,虽然其中隐含了一些这样的结论。美国大批评家格林伯格(Clement Greenberg)在弗莱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推进。他干脆将现代主义绘画与老大师的作品做了对比。他认为老大师们的再现性绘画作品是要掩饰媒介的,用艺术来掩盖艺术,而现代主义则用艺术来关注艺术本身,这是格林伯格对现代主义绘画的一个重要论述。格林伯格说:
写实主义、错觉主义艺术掩饰了媒介,运用艺术来掩盖艺术……而现代主义却运用艺术来关注艺术本身。[3]
老大师们总在考虑表面与错觉,媒介的物理事实与其所刻画的内容之间的张力,不过,在他们用艺术来掩盖艺术的要求中,他们最不愿意做的就是明确指出这一张力。[4]
“表面”是一个二维的世界,一块画布,一些颜料;“错觉”则是一个三维的虚拟空间,以及有立体感的物象。表面与错觉之间的矛盾构成了张力。而绘画既是一个二维平面,又是一个三维的错觉空间,其最大的特征就在于这种矛盾。古典画家用艺术掩盖艺术,即用完美的错觉空间,来掩盖绘画是一个平面这一事实。格林伯格认为现代主义绘画则相反,刻画的事物本身已经无关紧要,而材料的媒介本身的特性则无限放大,成为绘画最主要的特征。格林伯格的现代主义绘画理论,显然是进一步推进了罗杰·弗莱的思想,使其观点更集中,也更极端化了。
顺便指出,正是这种极端化,使得格林伯格遭到了持久的批评。最著名的批评者,莫过于美国大艺术史家、大批评家列奥·施坦伯格(Leo Steinberg)。关于施坦伯格对格林伯格的批评,及其意义与局限等等,我已经在别的论文里作过评论。此处不赘
罗杰·弗莱在《塞尚》一书中,对塞尚的《高脚果盘》一画中的笔触做了大量的集中分析,构成了整本书的一个高潮。这件作品本身非常伟大,是现代艺术史上的标志性作品。它曾经为高更所有(高更将其挂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在他一幅自画像的背景中就出现过此画),现在收藏于美国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弗莱说:
这个物质质地的问题当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艺术家的“笔迹”或“书写)(handwriting),取决于其笔触所划出的习惯性曲线。在这件静物画中,手法恢复了某些古老的精神,但它变得更有节制,也更加质朴。他已经采用了我们不妨称之为他自己独特的和个人的方法。他已经完全放弃了大笔直扫的做法,而是通过不间断的深思熟虑的小笔触来建立起他的体块。这些小笔触严格平行,几乎完全是直线条,并从右向左逐步倾斜上升。这些方向的笔触与对象的轮廓并无关系。这与巴洛克画法正好相反。例如,在鲁本斯的作品里,让我们感到吃惊的是他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及其手腕适应其形状曲线轮廓的灵活性。塞尚的《高脚果盘》那种严谨、有条不紊却从不死板的处理手法,正好构成了巴洛克画法的反题。[6]#p#分页标题#e#
此画在刻画事物本身之外,最大特征就在于从左下方向右上方的平行小笔触,它们几乎完全是直线,贯穿整个画面,形成强烈的秩序感。这些笔触并不与所刻画对象的轮廓相吻合,它们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所以是塞尚别有用(xin)的考虑。塞尚把古典绘画中通过光影处理物体的手法,转化为通过小笔触的色彩叠加来表达。这是一种全新的理念。习惯用光影考虑问题的人会对色彩视而不见,会大大削减色彩的表现力,而印象派则用色彩对比取代光影对比。塞尚在此时还属于学习印象派阶段,但也产生了自己独有的绘画建筑感。整幅画平等地分成上下两部分,中间以桌面边缘线条形成水平分割线,从而将画面分割成几个秩序感很强的空间。这种分割线采用的是文艺复兴盛期的方法,即与画布平面平行。而我们都知道,巴洛克绘画则采用强调对角线的斜面手法。平行线容易产生均衡,却不容易产生动感。所以到了巴洛克时期,为了追求画面强烈的动感,画家们就突破了盛期文艺复兴的手法。相反,成熟期的塞尚,则重新回到文艺复兴时期的那种古典绘画的均衡感。这体现了塞尚渴望恢复古典主义的结构感的想法。
《高脚果盘》一画,包含了现代主义绘画中用表达本身取代表达对象的理念,但此时的塞尚,其表达本身与表达对象之间还处于平衡状态,并没有完全抛开表达对象。到了晚年,他越开越强调单纯颜料的马赛克效果。我们以《圣维克多山》一画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