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在中国收藏家协会新年联谊会上,与会者达成共识“收藏与投资将获得双赢。”对于诸如此类的论断,我们都不会感到陌生。因为许多资深收藏家早就指出,收藏与投资的结合将会给收藏者带来丰厚的收益。不过,收藏与投资的双赢,并非没有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就是我们对收益的理解。
事实上,收藏与投资能否获得双赢,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取决于如何定义收益这个概念。如果简单地将收益理解为物质收益,即货币化的收入, 在大多数情况下,收藏与投资就成了难以兼得的鱼与熊掌。因为收藏与投资实际上是两种很不相同的行为。假设一个人只是纯粹地收藏艺术品,那么,他大可不必在乎这些艺术品的市场因素。只要自己喜欢,能给自己带来心理上的满足与精神上的享受,就完全足够了。可是,如果一个人想要投资艺术品,那么,在他购买艺术品时,就不得不认真考虑这些艺术品的市场评价、交割能力、品质高低、品相好坏、存世数量等等,以便能在日后顺利转让,获得相对令人满意的物质收益。收藏是购买自己喜欢的艺术品,而投资则是购买别人感兴趣的艺术品。
也许有人会问,假如自己与其他人的偏好相似,收藏与投资不就可以两全了吗?从表面上看确实是这样。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如果一个人购买的艺术品“别人感兴趣,自己也喜欢”的话,那么,很难想象,他能在艺术品的价格上涨之时毫不犹豫地忍痛割爱。在“买货容易卖货难”的艺术品市场上,一旦错失最佳的出货时机,购买艺术品所带来的物质收益显然就会大打折扣,甚至血本无归。
如果我们对收益的理解既包括货币化的收入这种物质收益,又包括心理上的满足与精神上的享受这类精神收益的话,正如哈佛大学商学院凯夫斯教授所说:“收藏家总会珍惜自己通过拥有艺术资产所获得的快乐,并认为从艺术品上所获得的预期收益与常规投资的预期收益不同。”可不是吗?我们购买艺术品的终极目的,实际上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收益,而是希望获得快乐。我们收藏艺术品所要追求的,实际上并不是物质收益的最大化,也不是精神收益的最大化,而是包括物质收益与精神收益在内的快乐的最大化。事实上,这才是人们购买艺术品的终极目的。
只有当人们所追求的目标既包括物质收益又包括精神收益的时候,收藏与投资才有可能获得双赢。否则,收藏与投资只能是难以兼得的鱼与熊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