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像本期讨论的主题:“艺术家村:从城市边缘到产业基地”,这是一个充满悖论的一个话题,但又是今天中国一个文化机会主义资本介入的理由。从最早的圆明园艺术家村一个城市边缘化的自然群落现象的消失,再到北京798艺术区大规模的商业占领,作为自然群落现象的艺术村的死亡是必然的趋势。因为,资本介入中的艺术区的改造或者开发,正在成为权力寻租的产业贪腐链,有几个值得注意的现象需要警惕:
一、权力的双向寻租
在一些大城市,许多因政策性破产而倒闭的国有企业成为了艺术开发区的首选。一些闲置的厂区,高大的厂房,现成的土地,令地产开发商垂涎。有些城市的地方政府,在完成了倒闭企业的土地收储之后,转而租让一些地产商作为文化项目开发的合作对象,实际上是权力寻租的对象。那么为什么地方政府的权力寻租对象是一些没有任何文化产业资质的地产商呢?在中国,地产商在经济上的强势,始终被视为社会发展中的龙头,而且风头正劲。在一些地方政府看来,一个倒闭的工厂场地的盘活,如何增加财政收入,似乎只有财大气粗的地产商能够担当。然而潜规则中的“协议出让”,使得地产开发商在没有经过任何政府的“招标、拍卖、挂牌”等土地转让使用权的法律法规中,即能免费的拿到了工厂的土地使用权,甚至有几十年的权限。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些地方政府,允许艺术权贵巧立名目地拿走一个已经非常成熟的艺术区,并默许其家族式的营销管理。而管理者是一个跟文化产业没有任何瓜葛的地产商,在国家文化用地享受许多优惠政策的之后,则以艺术区的名义进行开发,实则是地产开发的项目。至此,地方政府与地产开发商双方的权力寻租都达到了目的。
二、艺术家不再是艺术区的主体
从一个所谓的艺术区商业开发的比例可以看出,是否属于地产开发项目。曾经有一个被开发商接管的艺术区,为了尽早与一个商业客户签约一个场地,置法律于不顾,强拆了合同未到期的艺术家工作室。很快这个商业客户拿走了包括拆迁的艺术家工作室在内的、三分之一的厂区厂房,做与艺术没有任何关系的商业基地,却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默许。这且不说所谓艺术区还有其他的商业行为。是谁在改变艺术区的主体结构?时下流行一句话:“艺术家把艺术区炒热了,地产商就来了。”自北京郊外农村的圆明园艺术区消亡之后,作为更多的自然群落的艺术区,通常建在倒闭的工厂里。一旦艺术区名声鹊起,地产商则通过权力寻租谋得了作为艺术区的实际控制权之后,则是以艺术区升级的名义提高房价,变相的驱赶艺术家。如果一个艺术区没有了艺术家,那么还能叫艺术区么?但是地产商堂而皇之的艺术区冠名之后,实施非文化艺术的商业行为是有目共睹的。然而荒谬的是,利益最大化的地产商在没有任何文化产业背景的资质中,却得到了国家政策上的优惠与地方相关部门政策上的允诺,以从事所谓创业产业基地为名,实则地产开发行为。其中,艺术家总是悲剧性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