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米芾 清和帖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中国画家虽然选择树木、山石、茂林、修竹等这样一些自然形态,但在作画时,这种自然形态特征却必归于行、草、篆、隶等书法用笔─这种根源正如蔡邕所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以及繇“每见万类,悉书象之”,所以在这两种本来并不相同的艺术形式之间,却在一种更为深刻的契合上,形成了吾人之心象与外在客观之象相结合的形象符号。他们运用各种笔法、皴法、点法也都是既表现客观自然又抒发内在情怀,物我无碍,他们明显地将造型意识与表现意识汇合在一起,中国美术史上许多例子都表明了画家们重视书法式用笔的“自身表现”,允许线条脱离物象而独立存在,具有独立的表现意味,而一个画家也以是否能够熟练地运用它独特的语汇而评定其水平的高低。
在中国艺术理论中,笔墨还导致了吾人对待自然与人生的“天人合一”之观念─“夫书肇于自然”,是关于“天”的方面;“书者,散也”,则强调发挥了借物抒情写意的观念;因此,中国画也渐向在创作意识中强调发挥主体能动精神的意象造型观念,在视觉情趣中强调似与不似之间的审美观念,在形式意味中追求笔墨的相对独立的审美价值观念等等方向发展。而它与书法最为根本的切近点,就在于它不是机械的写实,而是在“创造意象”─“象者,出意者也”。而中国绘画也往往把“逸笔草草”的作品视为“写意”─从字面上看,“写意”的含义就是“抒写思想”。董其昌题《小昆石壁图》云:
前人自款时云之意,盖云如写字之意也。画不尽用写法。
钱舜举为赵魏公道破曰:“士大夫画者,隶体”,正是写耳。
不管对钱、赵二人间的对话从字面上看做何解释,然而有一点却是肯定的:“士大夫”强调的是主体,而“写”则是主体与客体汇合的最佳方法。
所以如果从西方再现的角度上来看东方的绘画,的确会发现它们的色彩不齐全、形态不完整,观察事物的方式也不科学。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东方美术就是不成熟的或未完成的,实际上正好相反,它是今道友信所说的“完成之最”。
清 石涛 古木垂荫图 辽宁省博物馆
在西方,艺术的唯一目的就是追求眼中所见之物的再现;而在中国,艺术的最高境界,却是谢赫“六法”之中的“气韵生动”。我们显然大有必要对此做一详细的分析。西方美学家在讨论中国艺术时,也莫不对此再三致意。
古往今来,对谢赫“六法”的解释可谓多矣。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即涉及到艺术本质、艺术家个人的天赋和艺术创造等方面问题的,却无不与“气韵生动”的解释有关。苏联美学家查瓦茨卡娅在其著作《中国古代绘画中的美学问题》一书中收集了关于“气韵生动”近二十几种的阐释,虽然其中多出于推测和假想,然而也正好从另一个方面证实了“气韵生动”的多重含义,这些解释,对我们准确地理解“气韵生动”有着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
1. 意味着生命力的精神反应。
2. 有节奏的生命活力,或者是在生命的运动中体现了崇高精神的律动。#p#分页标题#e#
3. 和谐的生命呼吸运动。
4. 存在于生命运动中的更新、变换、调节、精神的反应。
5. 应当蕴含着和谐与生命力的构思。
6. 有节奏的生命力。
7. 精神的要素,生命的运动。
8. 画幅应是鼓动和充实生活的写照。
9. 借于某种物体的节奏传达出生命运动。
10. 精神的和谐产生出生命的运动。
11. 精神的反应,生命的运动。
12. 精神的反应( 或者生命力的搏动) 和生命的运动。
13. 在精神的和谐中表现出兴奋。
14. 充满崇高精神的调子和生命运动。
15. 绘画中精神的反映和生命的品质。
16. 产生生命运动的气的流通─呼吸、精神、生命力。
17. 色调和气氛。
其中一个普遍的现象是,不管他们在字面上有怎样的差异,这些学人都倾向于将“气韵”与“生动”当做生命的运动。
持第一种译法的阿克在对其翻译方式的根据作出的解释时说,前两个字大概是指艺术的标准,而较少带有抽象意味的第二部分则是对前两个字的具体说明。方闻赞同索波的译法,并指出“生动”与后面第二法的“用笔”是同时表现出来的。按照第13 种译法即索波的意思,“气韵生动”的第二部分─“生动”是指绘画的创作过程─它应当努力追求一种高度完善的境界,这种境界就是“气韵”所提出的标准。不过,对这句话的最关键的解释,还应该是在对“气”的理解之上。
蜂屋邦夫在论到六朝时“气”这一思想时曾指出,“作为气的概念,在部分神不灭论中,与永远的精神性主体相关联,与因果论中的气一样,可以说被抽象化、深刻化了”,“神不灭论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以气为根据,而在理论上则超过了它。把气与关于人间世界和精神世界的理联系起来的考察,可以说对以后的气论以一定的影响”。12在中国古典哲学之中,“气”的必然属性与“神”是息息相通的。这就是为什么“气韵”在后来会变成“神韵”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