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夺了刘家的天下,做了皇帝,心里总有些不踏实,他觉得“刘”(按指“刘”的繁体字)字中包含“金”和“刀”两个字,似乎与金错刀有联系,五铢钱更是汉朝创行的,所以停止使用金错刀、契刀、五铢钱,对货币制度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改变。新的货币体系更加复杂,计有“六名二十八品”:
一、钱,共六品:“小钱直一”,直径六分,重一铢;“幺钱一十”,直径七分,重三铢;“幼钱二十”,直径八分,重五铢;“中钱三十”,直径九分,重七铢;“壮钱四十”,直径一寸,重九铢;旧有“大钱五十”。
二、金,只一品,以斤为单位,一斤价值一万钱。
三、银,每八两为一流,分二品,朱提银(朱提是地名,此地盛产高质量的白银)每流价值一千五百八十钱,其他的银每流价值一千钱。这按“流”计的银,是否铸成固定形状,史书没有记载,现今也未发现实物。
四、龟,共四品:元龟,直径一尺二寸以上,价值二千一百六十钱,折大贝十朋;公龟直径九寸以上,价值五百钱,折壮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价值三百钱,折幺贝十朋;子龟直径五寸以上,价值百钱,折小贝十朋。
五、贝,每二枚为一朋,共五品:大贝四寸八分以上,每朋价值二百一十六钱;壮贝三寸六分以上,每朋价值五十钱;幺贝二寸四分以上,每朋价值三十钱;小贝一寸二分以上,每朋价值十钱;一寸二分以下的贝,不以朋计,每枚价值三钱。
六、布货,共十品:大布、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一说应为“序”)布、幼布、幺布、小布。小布长一寸五分,重十五铢,价值一百钱;自小布以上长度、重量、价值递增,至大布长二寸四分,重一两,价值一千钱。
上述六名中,钱、布都是铜币,且其中各品都有存世。布货的形状与先秦时期的布币接近,各有币文,依次为“小布一百”、“幺布二百”等,数字用的是号码数字或商用数字,例如六写作“丁”,有人认为这套数字与古代筹算有联系。另外,价值一千的布货币文为“大布黄千”,有文字学家解释说,“黄”是“横”的简写,而“横”与“衡”通,所以“大布黄千”就是“大布当千”的意思。
这一货币制度,突出地反映了王莽的迂腐可笑。首先,货币种类如此多,彼此关系这样复杂,实际应用必然会遇到巨大的困难。首次,各种货币间规定这样多的固定比价,这是完全违背价值规律的。我们可以看到,历史上凡是有两种货币时,官方规定了它们之间的比价以后,维持起来都是困难重重的。例如国外有实行复本位的情况,最后一般都归为失败。中国明清时期白银、铜钱并行,官方几次想规定一个固定比价,最后都行不通。而王莽竟要维持六种货币间的固定比价,显然是根本办不到的。至于说规定比价是否合理,那就更难免有问题了。有些货币本身的等级划分也存在问题。如在实际生活中怎样区分元龟、公龟、侯龟和子龟;怎样区分大贝、壮贝、幺贝、小贝和余贝;都是困难的。试想如果交易中使用龟、贝,光凭眼睛怎么能准确地判断哪些够大贝的尺寸,哪些只够幺贝的尺寸;哪枚龟板是侯龟,哪枚龟板是子龟?这些规定真有些纸上谈兵的味道。再拿布币来说吧,布币上面有币文,标出了价值,从理论上讲是不会有问题的。但实际上,布币分十等,每等之间大小只差一分(十分之一寸),如果币文模糊,辨认起来也会遇到困难。而每等布币间的价值差,却有上百钱。
在上述钱、布中,有不少是属于虚额大钱的,所以,六名二十八品制度推行不久,就出现了严重的盗铸现象。王莽便立法:“一家铸钱,五家坐之,没入为奴婢。”(《汉书·王莽传》)由于百姓不愿使用布货,王莽又下了一道近乎可笑的命令:不论官员还是平民,凡到外地,必须携带布货,不带者,旅店驿站不得收留,关卡不准通行。官员进入宫殿,也必须携持布货。同时禁止携带五铢钱,违令者流放边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