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邮票 东北普2 锦州加盖“中华民国”(大字)邮票

1945.11(民国34年),3号宋体字机盖。[P]锦州三友印刷所。
加盖于伪满四版普通邮票:20分深棕。(1946.2.26)
加盖于伪满五版普通邮票:5分灰(1946.2.26);20分淡棕;30分黄棕;1元淡紫。
加盖于伪满宣传邮票:10分红(2枚);40分灰绿(2枚)。
在东北光复后,中华邮政总局派专人在1945年接管那些在满州统领下的邮政总局,单独成立了中华邮政总局驻长春办事处。由于交通不便,邮票暂时未能运到,或者由于供应不足等原因,各邮区的邮政管理局,曾利用伪满部分存票,加印“中华民国”“中华邮政”字样,临时使用。
上面的邮票属于在东北发行的一些邮票。
第一部分是加盖于伪满四版普通邮票,20分深棕;第二部分是加盖于伪满五版普通邮票,5分灰;20分淡棕;30分黄棕;1元淡紫;第三部分是加盖于伪满宣传邮票:10分红;40分灰绿。
邮票也是一段历史,也是一段文化,很具收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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