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邮票 东北普1 沈阳加盖“中华民国”改值邮票
抗战胜利,东北光复。中华邮政总局派员于1945年11月17日,接管伪满邮政总局,成立了中华邮政总局驻长春办事处。下辖辽宁、锦州、吉林、黑龙江、牡丹江等邮区。由于交通不便,邮票暂时未能运到,或者由于供应不足等原因,各邮区的邮政管理局,曾利用伪满部分存票,加印“中华民国”“中华邮政”字样,临时使用。
1946.2(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宋体字机盖。
加盖于伪满四版普通邮票:10分黑/12分桔黄
加盖于伪满五版普通邮票:25分黑/30分黄棕;1.2元红/1元淡紫
辛亥革命胜利,中华民国成立,另外新发行一批邮票,也就是在在1912到1949年这几十年期间所发行的邮票,也就是民国邮政邮票。在东北光复后,中华邮政总局派专人在1945年接管那些在满州统领下的邮政总局,单独成立了中华邮政总局驻长春办事处。由于交通不便,邮票暂时未能运到,或者由于供应不足等原因,各邮区的邮政管理局,曾利用伪满部分存票,加印“中华民国”“中华邮政”字样,临时使用。
上面的邮票属于在东北发行的一些邮票。
第一张是加盖于伪满四版普通邮票,10分黑/12分桔黄;第二张是加盖于伪满五版普通邮票,25分黑/30分黄棕和1.2元红/1元淡紫。
邮票也是一段历史,也是一段文化,很具收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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