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银行利息低、炒股票怕大跌,还是投资艺术品靠谱―――时下,不少手里有些闲钱的市民渐生此类想法,于是到老街淘宝、到拍卖行竞拍、与朋友交易,通过各种途径投身收藏。然而,记者从本市徐汇、长宁、静安等法院获悉,近两年来涉及艺术品收藏的诉讼越来越多,入手赝品的市民将卖主或中介方告上法庭,却往往打不赢官司。
王先生从一家古玩商店买回2件古玩:价值37万元的“五彩三娘教子图盘”和价值8万元的“青花缠枝花卉大觚”。过了大半年,他把古玩拿到市文联艺术品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这件器物属“高仿精仿产品”。他多次与古玩商店交涉退赔,均遭到推诿,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45万元。还有一名收藏家苏先生,花费253万元拍下一幅名家油画,经画家本人鉴定作品是假的。苏先生拿着画家的亲笔证明,将卖主推上被告席。但两位收藏者最终都没打赢官司。
藏品属赝品已成不争事实,为何还是打不赢官司?法官解释说,古玩交易买卖是投资回报高、风险也大的一种特殊行业,在长期“交易实践”中形成一套特有运作模式,收藏者从看货到支付价款间有一段时间,应对收藏品本身有鉴别能力。而从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来看,消费者已认可拍卖行和古玩商店出具的“不保真”免责条款,且合同中对收藏品的描述与实物相符。
业内人士介绍,商家出售价值较高的收藏品时,往往会出具藏品鉴定证书。证书虽能一定程度保障消费者权益,但检测机构有时也会“出尔反尔”。
前些年,陈女士在一家玉器商店买下一只翡翠手镯,买前还特意请一家国家级宝玉石检测权威机构作出等级鉴定,结论为翡翠手镯是“天然A货”。2009年初,陈女士为调头寸,将手镯拿到一家珠宝店寄售,不料珠宝店委托同一家检测中心重新鉴定后,结论为这只翡翠手镯是“处理后的B货”,并非“天然A货”。陈女士将检测中心告上法院,认为中心的检测失误造成自己经济损失,要求赔偿2万元。检测中心则辩称,时隔三年多,陈女士先后两次拿来做鉴定的可能不是同一只手镯。最后总算经法院调解,由检测中心一次性补偿陈女士5000元。
收藏艺术品的另一途径,则是“圈内人”之间的私下交易,在法官看来,这种交易也颇有风险。美籍华人赵先生是朋友圈里小有名气的收藏爱好者,一次,他花9000美元买下朋友的祖传“清代康熙年釉彩水盂”。他请来鉴定机构对古董材质进行鉴定,确认成分“没有问题”。后来,其他一些圈内人士将其鉴定为赝品,赵先生遂将卖主告上法庭。法院最终没有支持赵先生的诉请,原因是鉴定机构仅对艺术品成分进行检测,并没有对其制造年代作出结论,买卖双方根据实物及鉴定报告进行交易,并不存在欺诈情况。
采访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艺术品收藏市场存在着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市场交易中已形成类似“卖假不退”、“拍卖不保真”、“古玩不打假”等所谓“行规”。究其原因,是我国古玩市场开禁多年后,相应的收藏法、鉴定法和行政法规缺失,现行法律也颇难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业内人士建议收藏爱好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收藏品前多学习相关知识、咨询法律界人士,无论与商家还是与个人交易,最好都请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并做出详细合同约定,将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