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贝币是中国最早的货币,就是海边的贝壳,但是没有重量,没有面值大小,古人是怎么区分贝币的面值和价值衡量标准呢?
贝作为货币在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有明确记载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夏代,《盐铁论·错币》中有“夏后以玄贝”的记载。决定贝币价值的是它的大小。《汉书·食货志下》按贝的大小分为五品,第五品太小,不能算贝货,实际是前四品,依次分为大贝、壮贝、幺贝、小贝,它们各有一定的尺寸和折钱的标准。如大贝,长四寸八分以上,值钱二百一十六;小贝,长一寸二分以上,值钱十。古时五贝为一串,两串为一朋。
商和西周时贝币已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之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中原地区统一币制,废贝、刀、布等币。
但是在偏远的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仍然以贝作为商品的交换媒介。《新唐书·南蛮上·南诏上》称:“以缯(zēng)帛及贝市易。贝之大若指,十六枚为一觅。”南诏国(八世纪崛起于云贵高原的古代王国)初期,“本土不用钱”,以海贝充当货币,称为“巴子”。
商代的贝币
直至明末清初在张献忠过世之后,孙可望、刘文秀领导的大西农民军进入云南,在1648年颁布“铸兴朝钱,禁民用贝,违其令者则劓(割掉鼻子的酷刑)之……”,才终结了贝币在中国的历史。
云南作为古丝绸之路必经之地,与世界各国都有贸易上的往来,下至印度、巴基斯坦,上到欧洲各国。所以不仅在中国,早期世界其它地区贝币都可谓是通用货币。
西周中期的贝币
随郑和下西洋的巩珍在所著《西洋番国志》中记载,溜山国(古时的马尔代夫)当地的商业贸易以银币交易,但是有意思的是,这里却供应外国通行的货币——贝。
哈威的《缅甸史》中有记载:“居民市易,常用海贝,一位货币”。而阿拉伯商人苏莱曼在851年所著《苏莱曼东游记》记载:“拉赫玛王国……居民用贝壳进行交换,这是王国的货币,也就是说是王国的财产……”另一位阿拉伯历史学家马苏第(943年)也有同样的记载:“(拉玛赫王国)通商贸易用贝壳,贝壳是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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