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通宝的由来 其钱币铸造历史传说
自宣德九年后,到明孝宗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共六十八年未再铸钱。孝宗弘治年间宝钞信用动摇,百姓不肯使用,甚至出现了以物易物的情况。十贯宝纱换不到三文钱,明政府认为再不发行铜钱,就将无法挽回宝纱信用,且很多利益也被私铸商贩赚取,便下诏命两京及全国十三省重新开炉铸钱。铸行“弘治通宝”,此钱皆为小平钱。光背无文,真书直读。
此钱版本较多,各地所出,略有差异。传世有一“弘治通宝”大钱,为孤品。“弘治通宝”曾由原重一钱增加到一钱二分。弘治钱制作书法都较一般,且铸量也不多,没有达到要求的数额,因为改钱重铸新钱之时孝宗已死,明武宗继位,改元正德,此钱即停铸。
弘治通宝,中国古代钱币之一。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十六年,命北京、南京两京外山东、福建、湖广等13省钱局开铸“弘治通宝”钱,定制每文钱重一钱二分,并规定了每年的铸额。然弘治十八年五月,帝下令户部调查各地铸造“弘治通宝”的情况,各地所铸量仅为计划的十分之一、二;到了正德二年,四月下令各省所有停铸。前后铸期不足四年。
弘治通宝钱书法鉴赏 钱币字体有什么特征
明代铸钱,为避明太祖朱元璋的“元”字之讳,一律称之为通宝。曾缔造了“弘治中兴”的第九位皇帝明孝宗,于弘治十六年(1503)开铸的“弘治通宝”,为传世数量相对较少的明代铜钱。究其原因,是其在开铸之前,朝廷曾对铸钱的数量有过总体的规划,不仅明确了每文铜钱重一钱二分的形制,还规定了两京及各省钱局每年必须完成的铸额。
但弘治末期,天灾频仍,瘟疫、洪水、饥荒连续发生,地方经济受到了极大影响,各地钱局铸造的铜钱仅为原计划的十之一二。开铸两年之后,明孝宗驾崩,明武宗即位,改元正德。第二年,明武宗就下令各地钱局,正式停铸“弘治通宝”。由于铸期只有三年多,铸量不丰,传世的“弘治通宝”多为光背小平钱,铸造工艺大都较为粗劣,钱文书体也略显粗疏。根据钱文中的“治”字写法,可分为“连水治”和“分水治”两种。“治”字的偏旁三点水,下半部分相连的被称为“连水治”,三点水完全分开的则称为“分水治”。其中,“分水治”的数量相对较少,价值也比“连水治”要高出一筹。
由于明代各地钱局铸钱所用的铜材质地、钱模各不相同,“弘治通宝”的颜色有深红、淡红、水红、青白、金黄等好几种。若是根据书体细分,又可分为粗字和细字两种版别。粗字的“弘治通宝”钱文笔画较粗,丰满圆润,显得质朴凝重;细字的“弘治通宝”钱文纤秀细瘦,飘逸明快,显得更为追求艺术效果。另外还有一种由云南地方铸造的“弘治通宝”,工艺较为粗糙,书体粗犷,以粗砂铸造的钱肉凹凸不平,多呈面小背大状,外缘略带毛边。钱币市场上,这种云南地方铸币与中原钱局铸造的“弘治通宝”常被分开售卖,以示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