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十六年,两京及各省钱局开铸“弘治通宝”钱,定制每文重一钱二分,并规定了每年的铸额弘治十八年五月,帝下令户部调查各地铸造“弘治通宝”的情况,各地所铸仅为计划的十分之一、二;到了正德二年,四月下令各省全部停铸。前后铸期不足四年。版式为小平钱,光背。有大字光背版式,比较少见,传世品有一枚当十大钱,可能是试铸样钱。弘治通宝存世量较其他明代钱币为少,制作不精,文字粗拙。从“治”字的三点水旁不同写法,可分为“连水治”和“分水治”两,从“治”字的三点水旁不同写法,可分为“连水治”和“分水治”两种大的版别,其中“分水治”相对少见一些。由于制作粗糙、多薄小,因而字口清晰的“弘治通报”价格较普通其他明朝钱币高一些,市场价50元左右。[1]大版别,其中“分水治”较少见,价格较普通明朝钱币高。
弘治通宝,常见为小平钱,多数制作不精,字口不清,大致根据“治”字三点水旁写法不同,分为“分水”和“连水”治两种,版别研究尚未系统化全面化,目前市场价格在50元左右。2012年5月华夏古泉网拍出一品弘治通宝母钱,稀见,成交价格8400元,折十型大钱罕见。
正德九年后,到明孝宗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共六十八年未再铸钱。弘治十六年,铸行了“弘治通宝”,此钱皆为小平钱。光背无文,真书直读。此钱版本较多,各地所出,略有差异,弘治通宝,常见为小平钱,多数制作不精,字口不清,大致根据“治”字三点水旁写法不同,分为“分水”和“连水”治两种,版别研究尚未系统化全面化。
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十六年,命北京、南京两京外山东、福建、湖广等13省钱局开铸“弘治通宝”钱,定制每文钱重一钱二分,并规定了每年的铸额。然弘治十八年五月,帝下令户部调查各地铸造“弘治通宝”的情况,各地所铸量仅为计划的十分之一、二;到了正德二年,四月下令各省全部停铸。前后铸期不足四年。
版式为小平钱,直径24~26mm,现发现均为光背。有大字光背版式,比较少见,传世品有一枚当十大钱,可能是试铸样钱。弘治通宝存世量较崇祯、天启等其他明代钱币为少,制作多不精,文字粗拙,笔画粘连,大小不一,背多平夷。其钱配比含锡量较高,因此多青灰质,暗灰色,另有少许呈现紫褐色。从“治”字的三点水旁不同写法,可分为“连水治”和“分水治”两种大的版别,其中“分水治”相对少见一些。由于制作粗糙、多薄小,因而字口清晰的“弘治通报”价格较普通其他明朝钱币高一些。
历史年代:
明孝宗弘治十六年(1503)始铸。
钱面文字:
面文“弘治通宝”楷书对读,光背。
面值:
小平。
铸造背景:
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十六年,两京及各省钱局开铸“弘治通宝”钱,定制每文重一钱二分,并规定了每年的铸额弘治十八年五月,帝下令户部调查各地铸造“弘治通宝”的情况,各地所铸仅为计划的十分之一、二;到了正德二年,四月下令各省全部停铸。前后铸期不足四年。版式为小平钱,光背。有大字光背版式,比较少见,传世品有一枚当十大钱,可能是试铸样钱。弘治通宝存世量较其他明代钱币为少,制作不精,文字粗拙。
收藏价值:
弘治通宝小平钱制作不精,目前市场价格在50元左右,2012年5月华夏古泉网拍出一品弘治通宝母钱,稀见,成交价格8400元,折十型大钱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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