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纪念邮票 199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992)》纪念邮票
(1-1)J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 分 6336.1万枚
志号名称:
发行日期:1992年12月4日
版别:胶印
整版枚数:40 枚
全套面值:0.20元
邮票规格:30 × 40毫米
齿孔度数:11.5 度
设计者:卢天骄、潘可明
印制机构: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
收藏分析:
199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992)》纪念邮票发行于1992年12月4日,该套的面值是0.20元,共有40枚,为20分。面向社会发行了6336.1万枚,邮票的规格为30 × 40毫米,设计师为卢天骄和潘可明,由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承印。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为了宣传法治精神,让百姓守法,懂法,用法,特此发行了这套纪念邮票。邮票的主色调为黄色和蓝色,黄色在中国人的眼中代表威严,蓝色表示沉稳公正。两种颜色的结合,让人们对于宪法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敬畏。邮票还使用了凤凰的背景,让宪法更突出了神圣的色彩。我国目前处于法治社会,法制体系正在建立,需要更多群众来进行参与。所以,1992年发行的纪念邮票在目前看来,经历了14年沉淀之后,大家对此会更加有兴趣,更加青睐。尽管这套纪念邮票的发行量较大,但是意义和内涵却是深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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