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范曾要打官司了,告的是“郭某”和上海文汇报社,理由是郭某曾在文汇报“争鸣”栏发表《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一文,严重侮辱了原告之名誉。
估计这官司定是场硬仗,除了法庭辩论,估计下面的“口水仗”也是难免的。为了在“看热闹”的时候不露怯,笔者特意翻出了这根“导火索”——《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
文章中其实并未指名道姓,但如今范曾先生自己站出来“认领”,我们也就不必再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且不论文章观点怎样,文艺批评本就不是“1+1=2”的问题,针对同一件作品,却有着截然相反的评价,也并非怪事,就作品说作品,批评得再严厉也不必与人身攻击等而论之。更何况,刊登文章的栏目本就叫“争鸣”,各抒己见,一家之言,有不同意的可以站出来反驳,犯不着气得要找法院评理,再说法院能评出艺术作品是好是坏、评论语言是对是错?
然而,作为“著名画家”、“大师”的范曾还是太沉不住气了。往近了说,有几年陈传席批评吴冠中的言论在社会、网络上大热,“他的绘画在西方是毫无影响的”、“他不懂中国文化”、“吴冠中的字只能成为笑柄”……也没见吴老如何暴跳如雷;再往远点,彼时鲁迅说梁实秋是“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简直称得上是破口大骂、惊世骇俗,如果梁实秋跑到法院状告鲁迅,倒会让人看低了。文人骂架,自古有之;文艺批评,百家争鸣,没有谁是批评不得的。
可是,有些人就是批评不得了!你一说他作品不好,他不光是不高兴,还要上法院告你!如此这般,简直咄咄怪事。
其实细细想来,也不难理解,许多年来,中国艺术界百花很齐放,百家却早已不再争鸣,到处是肯定、是赞扬,再也听不到反对、批评的言论,大家都“与人为善”,批评家按字数收费写“批评”,与艺术家的关系达到空前的“和谐”。久而久之,艺术家就真的以为自己成了“大师”,再也听不进、也容不得任何批评了。“若批评无自由,则赞美无意义”,如今的艺术界是根本就没有批评了,那么剩下的赞美们还有什么意义呢?
勇于接受批评,是一种风度,也是一种自信。真正的大师,不会被批评击垮;艺术的垃圾,也无法在一片赞扬中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