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发行了5套人民币,人们对它们极为熟悉。但是在钱币收藏券中还有被称作为“准货币”的票券,也备受关注。这些票券和人民币的属性相同,在功能上是属于隶属于以货币计值的法定票券,无论是收藏还是欣赏,都具有它独特的文化价值,而且它的升值潜力也很大。下面介绍以下集中准货币票券。
一、回乡兑取现金券
回乡兑取现金券是20世纪50年代初“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向回乡转业和复员建设”军人发行的一种票券。回乡兑取现金券是主要用于转业、复员军人一次性兑取国家拨付的生产资助金的,持券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到原籍的人民银行兑换现金。
回乡兑取现金券一共发行了4次,而且每次券名都有变化。第一次是该兑金券共发行4次,每次券名均有变化。第1次是1952年财政部印发的“资助粮兑换券”,面额以粮食为单位,共有5斤至300斤5种,面额分为5种。第2次是1953年,由财政部印发的“资助金兑取现金证券”,面额以第1套人民币为单位,共有50万元和100万元两种(系旧币制,币制改革后50万元为50元,100万元为100元)。第3次是1954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生产资助金兑取现金券”,面额分50元和100元两种。第4次是1956年(1955年末发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生产资助兑取现金券”,面额为50元和100元两种。
二、期票
由于1958年全国农村掀起了人民公社运动,其中产生了严重的左倾错误,为了纠正错误,在1961年,党中央就发行了期票,面额多是1、2、5、10和50元居多,这些期票为采用记名式直接发给受益生产队和社员,期限是一年,不算利息,在1962年兑换完毕。但是由于国家遭受了各种经济困难和政治问题,一直到1969年才兑付完。现在期票的市场价格在2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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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军用代金券
1965年,越南战争爆发,我国派军队支援越南,为了不给越南人民增加负担,一切军需都由中国自己供应。所以1965年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受到中央军委的委托印发了“军用代金券”,发放到援越部队干部战士手中,只能在援越部队中的军人服务社使用,一共有1分至5元的这6种面额。在1970年7月,援越任务顺利完成,这些军用代金券也奉命收回。目前市场价格为1万元左右。#p#副标题#e#
四、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
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中苏关系恶化,印巴关系也紧张,为了加强中巴友谊,中国政府决定修建一条从中巴边境的喀喇昆仑山通向巴基斯坦北方的公路。新疆区人民银行印制发行了一套1套 “喀喇昆仑工程代金券”,主要为了保证勘察测量的技术人员以及筑路部队官兵的日常需要。这个代金券发行于1973年,在1979年收回,目前的市场价格在1万元左右。
五、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
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解决国家的财政问题和缓解通货膨胀问题,在1950年12月,全国范围内开始发行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发行采取了“折实”的发行形式。即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折合成人民币的价值。按当时每1分公债券折实物为大米6市斤,面粉1.5斤,白细布4市尺,煤炭16市斤,共有1、10、100、和500分4种面额。发行时有着严格的认购事项,原则上由政府动员工商业主认购的面广,个人认购的面窄。发行后采用了中号方式分批次兑付,一直到1956年才清偿完毕。当时配套的一些认购收据以及附属品、纪念物等的价格也在几百元左右,目前全套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券的价格在20万左右。